改革派驻机构的进程正在逐步扩大至更多新的领域,特别是那些以垂直管理或上级管理为主的单位,在纪检监察体制方面的改革试点,已成为这种扩展的明显标志。同时,这些改革所取得的成效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改革背景与部署
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强调,需要分阶段实施相关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项目,并在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持续安排相关工作。这一系列行动,充分展现了党中央对该改革的高度重视。在党中央的指导下,8家被选为首批试点的单位自接到任务后,均迅速响应,严谨细致地推进改革进程。
改革的必要性
在采访中,不少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部们提到,对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体制进行深度改革,并不仅仅是为了改革本身。这些单位有其特定的属性,而以往的监督体系已经不足以适应它们的发展需求。所以,我们有必要推进改革,依据具体状况精心设计,构建一个能和垂直管理单位的领导机构相协调的监管机制。这不仅是客观上的需求,更是一项亟待完成的使命。
抓住主体责任
推进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关键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试点单位需对党组(党委)的专题会商等制度进行优化,并监督党组强化对本级及下级的管理。此外,还要建立起逐级落实的责任机制。在改革实施中,试点单位实施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保障监督专责得到切实执行,从而推动“两个责任”共同发挥作用。
改革成效显著
试点已经进行了两年多,成效明显。在参与试点的八家单位中党组书记纪检会商制度,党组织和派驻的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的积极性有了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派驻的纪检监察组所提供的数据显示党组书记纪检会商制度,通过问卷调查,97.8%的受访部门干部认为,这次改革对于确保“两个责任”的连续性和协同性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我国海关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的成立率上升了4.7个百分点,众多直属海关在案件立案审查方面取得了“零的突破”。
建立贯通机制
在改革进程中,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设立了专门的协调机构和运作渠道。他们推动党委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指导监管部门、地方监管局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建立协作商议机制,以此确保监督工作更加顺畅和高效。
后续工作要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行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座谈会和交流会,对首批8家试点单位后续的工作安排进行了细致的指导。这一举措显示出改革举措将持续深化,逐步完善,进而为垂直管理机构和以高层领导为主导的单位在纪检监察领域产生更广泛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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