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挑战重重,如何有效应对成关键。
举报主体结构失衡
现在,针对省级干部的信访投诉大约只占4%,而95%以上则是来自基层管理干部。这一现象导致向上级举报的压力不断上升,例如,在某个省份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基层干部的举报数量急剧增加,上级部门的工作负担随之加重。信访机构不得不处理大量基层干部的举报,同时,在资源分配上也遇到了困难。
业务甄别难度增大
2017年,全省范围内,业务范畴之外的举报占据了总举报量的六成,且存在大量业务内外界限模糊的举报。这一现象使得信访举报部门在甄别和处理举报时的难度显著提升,工作人员不得不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判断举报是否属于业务范畴。尤其是那些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举报,往往难以迅速明确划分。
群众来访方向转变
以前,民众若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现在多数转向了纪检监察机关,那些经常上访的人也纷纷前来。这导致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信访压力显著上升,例如,某些地方接待的常上访者人数明显增加,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工作方式创新不足
信访举报工作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大信访与纪检信访,主要处理来信和来访,尽管后来增加了多种渠道,但处理方式在本质上并没有发生太大改变。这常常让人感觉守旧有余,创新不足。比如,某些地区依然依赖老旧的方法,对新方法的应用不够充分。
传承与创新结合
在新的发展背景下,信访举报工作既要延续传统,又要勇于创新。我们需要坚守并运用“信函、走访、网络、电话”等渠道及工作方法与态度。与此同时大信访与纪检信访,还需探索新的途径,比如领导干部亲自约访、信访工作人员主动下访等,以积极拓展信访工作的覆盖面。
数量与质量的平衡
举报数量显著上升反映了民众的信任,然而举报质量却并不理想。许多举报内容重复且缺乏实质性,耗费了宝贵资源。信访机构需妥善处理举报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平衡,努力提升有效线索的转化率。
转办与自办协调
转办作为主要环节,自办则是关键所在。过去,信访部门在跟踪转办事项上做得不够。如今,需通过加强督办等措施来强化责任,并且增强对直接调查和直接办理的重点举报案件的处理力度。既要确保转办事项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也要关注自办事项的质量。
保护举报人信息
每个部门都必须严格遵守对举报者信息的保密,这是纪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职业行为的基本准则。只有确保举报者的信息安全,群众才会更加安心地提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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